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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09-20 14:21:00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座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学校现有老满城、亚心、陆港、天格尔四个校区。校园绿草如茵,铺青叠翠,环境优美,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国节约型机构示范单位,首批自治区绿色大学、首批自治区党建示范高校。

  建校70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坚持“屯垦戍边办大学、稳疆兴疆育人才”的办学宗旨,恪守“明德笃志、励学竞业” 的校训,秉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农大精神,形成了幼儿园、小学、中学、本、硕、博为一体的全学段人才培养体系,走出了一条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特色办学之路,为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高等农业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24个学院,1个教学部,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现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一流课程31门。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含培育),国家林草局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7个。拥有7个校属实习基地和365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平台28个。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646人,专任教师1046人, 其中教授152人、副教授38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90人。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科学院院士1人,入选国家人才专项计划3人,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9人,突出贡献专家18名。学校现有学生36664人,其中博士生356人,硕士生4476人,本科生29504人,成人教育学生2328人。建校至今,学校形成“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求创新”的育人共识,推进形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累计为社会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人才。

  “十三五”期间,学校承担纵向科研项目2018项,马产业等国家科技支撑项目近10项,到位经费近5亿元。累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48项(其中,主持完成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4项)。登记科技成果36项,审定新品种20个,授权专利300项(发明专利80项)、软件著作权260项,认定地方标准36项。学校已成为新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的重要支撑。

  学校始终坚持扩大教育开放,积极拓展国际科技教育合作与交流,加速国际化进程。不断优化留学生结构,加强涉农等优势学科学历生的招生,规范留学生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培养质量,通过教学及丰富的文化活动“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促进中外学生交流学习,培养知华、友华的国际人才。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巴基斯坦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稳妥推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在巴基斯坦建成的孔子学院成为全球100所示范孔子学院之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学校“中亚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成立“新疆-中亚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交流中心”“中国-乌兹别克斯坦科学研究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与中国农业大学等兄弟院校共同发起成立“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农业院校联盟”,有力推动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高等农业教育的共同发展。

  走进新时代,新疆农业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积极践行胡杨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大学建设,努力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招生

  2023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47人(含推免生12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593人(含推免生83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54人(含推免生37人)。

  (二)非全日制招生

  2023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3人,本年度共有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农业(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以上招生计划为学校预编制计划,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招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学制年限

  (一)全日制

  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学习期限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农业(包含5个领域: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兽医、风景园林、林业等专业学制3年,最长学习期限5年;国际商务、农业(包含2个领域: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学制2年,最长学习期限5年。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3年,最长学习期限5年。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招生、培养、毕业和学位授予政策和标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各类考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全国统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 员。

  推荐免试:

  (1)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

  (2)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者,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自主划线、 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进行录取。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我校代码为:10758。我校报考点代码为:6508。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为 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为 https://yz.chsi.cn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历验证: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6.其他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报考点要求的其它确认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仅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完成网上缴费或未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4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4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5 日上午业务课一

  12 月 25 日下午业务课二

  3.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100 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和调剂

  1.复试和调剂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文件。

  2.所有类型的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加试科目),入学后补修相关专业本科核心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报考学院确定是否加试。

  5.经学校研究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录取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7.各类政策性考生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名单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八、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5800—6000元不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6000—7000元不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年16000—20000元不等。各专业学费标准见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

  (二)奖助情况

  1.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新农大研发〔2021〕5号)执行。

  类别标准与比例(每年动态调整)

  博士生硕士生

  国家奖学金3万元/生/年,5%2万元/生/年,3.5%

  国家助学金1.3万元/生/年,100%0.6万元/生/年,100%

  自治区奖学金1.5万元/生/年,10%1万元/生/年,10%

  自治区学业奖学金0.55万元/生/年,40%0.35万元/生/年,40%

  学校奖学金1万元/生/年,20%0.5万元/生/年,20%

  学校学业奖学金0.3万元/生/年,60%0.2万元/生/年,60%

  注:评选范围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且自治区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不可兼得;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具体评选以学校当年通知为准。

  2.三助一辅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对于适合以助研、助教方式进行科研训练的学科,我校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工作,根据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导师给予研究生3000—15000元/年津贴补助。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单位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时长为每周至少4个半天,岗位津贴每月不低于1000元。

  3.荣誉称号专项奖励

  我校设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校级荣誉专项奖励,用于奖励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学术(专业)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集体与个人,奖励以荣誉为主。

  4.研究生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遭受突发性事件或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研究生,资助额度为300—3000元/人/次,视具体情况核定。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招生工作信息。

  (三)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研究生导师信息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网站。

  (六)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在老满城校区(校本部)学习及住宿,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

  (七)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c.xjau.edu.cn;招生办联系人:刘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991-876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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