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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0名高层次人才获1880万元经费支持

     新疆日报  2013-01-14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给予50名2012年上半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共计1880万元的经费支持,以加快推进新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据悉,根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组织开展了2012年上半年百名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荐评审工作。此次人才支持经费有别于科研经费和创新基金,用于改善引进人才在疆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引进人才工作启动、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学术技术交流、科研项目申报、绩效考核奖励和生活补助等方面。

  人才支持经费中生活补助经费比例控制在30%。其中,创业类人才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厂房的短期租赁,软硬件设备的购买或加工,初创阶段的资金周转、贷款贴息,雇佣员工的工资补助以及生活补助等方面;行业领域类人才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新型技术的实验和推广,新型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专利技术应用的前期支付,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推广运用以及生活补助等方面;企业工程技术类人才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程技术的对比试验,新型实用技术在企业的小试中试,学术技术报告的交流以及生活补助等方面;高校、科研院所类人才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新建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耗材和仪器添置,团队人员从事学术活动经常性开支,科研项目前期申报准备,辅助专业技术人员津贴补贴以及生活补助等方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支持经费属专项经费,管理期限为3年,自治区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截留挪用,专款专用,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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