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新疆试行三类教师专业标准

     天山网  2012-09-27

  教育部近日公布试行版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三类教师的专业标准。三个标准均要求教师将保护幼儿和孩子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据悉,三类教师标准包括《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这三套标准是我国首次出台全面详细规范教师专业标准。

  正式公布的三大标准中,均将学生生命安全放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幼儿教师在专业能力方面,要求幼师有效地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小学教师要了解小学生安全防护的知识,掌握针对小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侵犯与伤害行为的预防与应对方法;中学教师,则要求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教育部要求,各地以《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内容和指标,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适时修改完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3套标准定位为国家对幼儿园及中小学合格教师的专业基本要求,将作为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内容推荐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招聘信息 | 京ICP证140769号 |京ICP备12045350号|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赛尔互联(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CERNET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cernet.com